河南暖丰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家用采暖设备,电热膜,电地暖,电采暖,电供暖,石墨烯地暖,石墨烯电地暖,石墨烯墙暖,石墨电地暖,智能电地暖,墙暖,电暖器,电暖画等

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8:00

联系电话
18137195000

工厂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

内黄公布2022年电采暖运行补贴方案!

日期:2023-01-07

内黄公布2022年电采暖运行补贴方案!最多送1500度电!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清洁取暖“双替代”工作成果,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电采暖”运行成本高的顾虑与担忧,依据安阳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阳市2022年电采暖运行补贴方案》的通知(安清洁取暖〔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内黄县2022年电采暖运行补贴方案

一、补贴政策

遵循“兜底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保障大多数”的原则,采取“提前发放、鼓励消费、统一结算、据实补贴”方式,2022年采暖季,针对全县纳入清洁取暖电运行补贴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电采暖运行补贴政策。

(一)补贴标准。针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成功录入省清洁取暖“双替代”大数据平台的,区分不同类型家庭人口数量,采取直接补贴采暖电量方式进行补助。家庭人口2人以下(含2人)的,2022年采暖季每户补贴1000度采暖电量;家庭人口3人以上(含3人)的,2022年采暖季每户补贴1500度采暖电量。对于超出补贴额度的采暖用电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针对符合运行补贴条件、且成功录入省清洁取暖“双替代”大数据平台的普通用户,2022年采暖季每户补贴500度采暖电量,对于超出补贴额度的采暖用电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备注:每度电暂按“清洁取暖电量”电价优惠后0.41元计,具体“清洁取暖电量”优惠电价以当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政策为准)

(二)发放及兑付流程。电采暖消费券发放方面,2022年采暖季,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采取广播、微信群、条幅等多种形式将“电采暖消费券”优惠政策进行宣传落实。各乡(镇、街道办)要做好符合享受运行补贴条件居民户的增补和不符合条件居民户的删减工作,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将符合运行补贴条件的居民户全部录入省清洁取暖双替代大数据平台后,将录入用户信息加盖本乡(镇、街道办)公章后正式上报县清洁取暖办。各乡(镇、街道办)要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2022年“电采暖消费券”发放到符合享受电采暖运行补贴条件的居民户手中。电采暖消费券兑付方面,为确保用户及时准确享受到政府财政补贴资金,补贴兑付采取采暖季结束后统一核算、公开公示、集中拨付的方式进行兑付。各乡(镇、街道办)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电采暖户的电运行补贴“张榜公示”和据实结算工作。对于取暖用电量超出补贴限额部分的用电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对于取暖电量未超出补贴限额部分的费用,据实结算;取暖电量为“零”的用户,不予补贴。2022年电采暖消费券继续采取一卡通方式进行兑付,各乡(镇、街道办)要提前做好一卡通信息的统计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抓紧编制电采暖运行补贴方案。各乡(镇、街道办)要结合当地前两年补贴兑付、政策执行、上级检查反馈等具体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依据县2022年度电采暖运行补贴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具体化、责任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时间节点,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2022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办)要制定年度工作主要措施,明确责任人,并报县清洁取暖办备案。

(二)做好资金兑付保障。对于2022年电采暖消费券运行补贴资金,县财政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同时,县生态环境分局要积极向上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更多上级政策资金支持。

(三)持续做好能源要素保障。国网内黄供电公司要密切关注电力负荷变化,优化电力调度方式,强化线路巡检,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强电网薄弱环节的改造提升,满足居民用电取暖需求。供气企业要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用气主体责任,完善管网末端通达能力,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导燃气企业加强储气能力建设,保障居民生活气源稳定供应。

(四)完善用电安全保障。国网内黄供电公司要对电表箱以上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对电采暖用户电表箱以下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用电设施老化等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相关用户,用户所在乡(镇、街道办)政府负责督促问题于采暖季前整改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逐级压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完成电采暖运行补贴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指导服务。县清洁取暖办将对各乡(镇、街道办)电采暖运行补贴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将电采暖运行补贴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价体系,对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乡(镇、街道办)进行通报,并根据情况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进度严重滞后的,报请县政府实施通报批评、公开约谈、专项督办;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给予表彰。

(三)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办)政府要按照本方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和项目落实,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月1日前将电采暖运行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清洁取暖办和县发改委能源办;如有影响民生供暖的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市清洁取暖办。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条幅、宣传页、夜校等多种形式,深入居民家庭、校园、机关单位、企业等场所,向广大群众大力传播电采暖运行补贴政策,以及对于治理雾霾、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电暖百科

联系方式丨CONTACT

  • 全国热线:18137195000
  • 传真热线:17737179666
  • Q Q咨询:304758408
  • 企业邮箱:304758408@qq.com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